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举报违法矿最高奖一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09:15 南京晨报

  晨报讯为制止和惩处煤矿生产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安监部门获悉,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给予1000元至1万元奖励。举报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应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非法煤矿的(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进行生产,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
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和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的。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