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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届人大代表黄兆林因受贿35万元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1:23 国际在线

  新华社长沙10月2日电(记者 杨小娴、李婷):代表郴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3次从浙江购买11台豪华客车,期间大肆受贿35万元。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相关决定,许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湖南省十届人大代表、郴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兆林。

  2000年8月起,黄兆林任郴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司法机关查
明:2001年12月至2005年2月,黄兆林代表郴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3次从浙江金华尼奥普兰车辆有限公司购买了11台豪华客车,价值1259万元。期间,黄兆林多次到金华尼奥普兰车辆有限公司考察和洽谈合同。每次购车后,金华尼奥普兰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都给黄兆林送钱,3次共计送给黄兆林人民币35万元。

  每次收钱后,黄兆林都将钱交给其妻保管。今年6月,黄兆林听说与浙江购车事有关的两名总经理分别被逮捕和“双规”后,害怕自己受贿的事情暴露,于6月27日将收受的35万元钱交到本公司财务部。此外,黄兆林还涉嫌其他受贿问题,司法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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