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分之一县以上干部须公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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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01:30 新京报 | |||||||||
旨在使年轻干部充实县委、市委等重要岗位 新华社太原10月2日电(记者谭博文)作为急需大量人才的中部省份,山西省今后每年新任用的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有三分之一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根据中央颁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山西省委组织部出台了
山西现在没有30多岁的县委书记和市委书记。山西省委组织部长任泽民说,山西今后的人事制度要改革到市县,凡是符合公选规定的单位,要做出公选计划,使一批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委、市委等重要岗位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