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启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07:2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梁晓莹、通讯员胡俊明报道:从省政府9月30日召开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从今年起,市州、省直部门、国有企业所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承办,风险补偿金比例为15%。 按分级负担、省财政适当补助原则,市州所属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市州财政负担,省直部门及国有企业所属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贴息由省财政负担。
副省长阮成发要求教育部门积极协调高校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人行武汉分行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建行省分行要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地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