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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海鲜必须趁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0:15 深圳晚报

  生食海鲜必须趁鲜

  全国首个餐饮业卫生规范开始实施

  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10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实施。据介绍,此次颁布的规范是迄今为止我国最为全面具体的餐饮业卫生规
范。

  《规范》强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其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可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

  规范强调,生食海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规范指出,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首先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加工后则应把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规范》指出,餐饮单位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时,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要求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的设备、工具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等。

  《规范》中列出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如果发生蔬菜中农药的情况,应在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烹调四季豆时应先将其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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