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出走一年想回家被父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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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4:2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周文洁)16岁的明明离家近一年,认识到错误想回家。但是,到昨晚7点,记者发稿时为止,明明仍被父亲拒之门外。 与父吵嘴离家出走 16岁的明明(化名)说,自己5岁时父母离异,一直跟着爸爸生活。爸爸找了后妈后,
“离家近一年,除了妈妈偷偷给点钱,偶尔在其家洗个澡外,我一直在同学朋友家中打‘游击’,或住在网吧里。”明明于今年9月26日找到父亲希望能回家,却遭到拒绝。 对此,明明感到很无奈,“我还想读书,但父亲的态度让我很迷茫。我想到法院去告父亲,向父亲索要生活费。” 父亲希望儿子成名 对于“失而复得”的儿子,父亲周先生说:“自己孩子哪有不疼的道理。我希望他成名人,努力培养他,可他就是不争气,连成人都困难了。” 周先生说,明明有小偷小摸习惯,经常从家里偷钱,甚至将后妈的钻戒拿出去卖了。周先生在儿子小学二三年级时,将其送到足球学校学习;上初中后,儿子在踢球一项上的花费每月就有1100元。可儿子就是不争气,因为拿东西,被足球队开除。之后,儿子又因不遵守纪律被学校劝其退学。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把儿子安排到朋友所开的一家台球城练习台球。“人要有一技之长,丁俊晖打台球也打出了名堂,儿子也可以像他那样嘛。”然而,儿子打台球也不专心,周先生和儿子又爆发了矛盾。 “这是儿子第4次出走了。”周先生表示,自己愿意每月拿出200元作为生活费,让儿子学得一技之长,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后方可接纳他回家。 有条件的接纳孩子 重庆市青少年危机干预热线心理咨询师朱万理建议,明明应深刻反省自己,不要过分埋怨家庭环境,争取父亲原谅。同时,周先生也应给儿子提一些要求,有条件地接纳儿子。儿子出走近一年,可能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如果非要他改好了再说,有可能物极必反。另外,从法律责任上说,周先生也应该担负监护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