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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孩子,讨不到工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9:2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河南打工者卢万福,为了讨薪将孩子丢在了浙江某市法院,而法院又将孩子送到了福利院。40天后,就在卢万福把孩子接回的当天,法院将卢万福要了5年的18563.77元工钱发还给了他。(10月2日《中国青年报》)讨薪之难,难于上青天。当卢万福“狠心”地把孩子当成讨薪筹码时,本是多么无奈和悲哀的事情,然而卢万福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同情,相反却被看成是无赖的行径。讨薪被认为是无赖,那欠薪者有钱不还是什么行为呢?那欠薪者屡屡被讨薪者“骚扰”是不是也值得同情呢?在一个社会中,因为对农民工的歧视而对农民工的讨
薪行为也歧视的时候,农民工的合理诉求能得到重视、能得以满足吗? 农民工讨薪艰难,但能艰难到法律也束手无策吗?事实证明,绝非如此。就说卢万福讨薪吧,从卢万福打完官司到申请执行,再到将孩子“遗弃”在法院,这期间足足有3年多的时间,而从卢万福将孩子“遗弃”在法院,到最后拿到欠款,只有40天时间。卢万福最终拿到了血汗钱,但“功劳”是孩子的,如果卢万福不把孩子“遗弃”在法院,恐怕这钱还不知猴年马月才能要回来呢。 当然,治理欠薪顽症需要政府及司法机关多部门发力,不能仅靠法院作为,但是当农民工走上司法程序,却让“执行难”或“无能为力”堵住了维权之路,农民工还有别的维权通道吗?法律不仅是农民工维权的坚强后盾,也是农民工维权的最后防线埃希望法律能够终结农民工跳楼、爬塔吊,甚至用孩子讨薪等过激方式。 张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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