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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动物伤人也要进行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3:10 北京晨报

  陕西

  新华社电(记者 谷欣容 陈钢)在过去,被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伤害,受伤者往往得不到赔偿。陕西最近出台的相关规定使这一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最近,《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的《实施细则
》出台。根据规定,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和治疗,抢救治疗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报销。人身伤害医疗费和人身财产损害补偿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救治费和损害补偿费由省级财政负担80%,设区市、县级财政各负担10%;造成农作物、经济林木、家畜损害的,损害补偿费由省级财政负担20%,设区市、县级财政各负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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