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立律师接待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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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9:19 东方今报 | |||||||||
新华社重庆10月4日电重庆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近日决定建立律师接待日制度,以便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并调解消费纠纷。重庆消费者从此可以从市消委得到免费的专业律师帮助。 重庆市消委秘书长赵菁说,建立律师接待日制度,是消委受理投诉、接受咨询服务的需要,也是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需要,更是市消委律师团丰富活动内涵的需要。律师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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