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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墓穴销售金额1390多万元 岑溪市原工商副局长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9:33 江南晚报

  新华社南宁10月5日电 发生在广西岑溪市的非法经营墓穴案一度引起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社会巨大反响,相关责任人陆续受到法律惩处。岑溪市工商局原副局长张华壮因在这起案件中滥用职权,被追究责任,日前张华壮走上了岑溪市法院的被告席。

  公墓穴位本属民政部门专控服务项目,而在岑溪市本来定位为“全广西一流的园林式公墓”,结果却变成了一个建有“大雄宝殿”“忠孝陵”“百家祠堂”等设施和宗族墓地的
墓园。更让人震惊的是,墓穴一度被当成“楼房”“股票”四处变相传销、预售、炒卖。截至案发时,共预售墓穴格位2700多位,销售金额1390多万元,涉及客户890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2月,曾在多个省市做过销售陵园业务的上海人宣延明通过中介公司注册了上海延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宣延明以该公司的名义获得了岑溪市“仙鹤林”陵园项目。

  随后,宣延明向岑溪市工商局申请设立岑溪市炎坤陵园有限公司,建设公墓陵园,经营骨灰存放、骨灰穴位销售、殡葬礼仪等服务。时任岑溪市工商局副局长的张华壮违反有关规定,对这个不具备登记设立条件的公司核发营业执照,批准登记设立岑溪市炎坤陵园有限公司。

  岑溪市炎坤陵园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先后在梧州市、玉林市、柳州市、贵港市设立经营服务部,至被吊销营业执照时,该公司共预售墓穴格位2749个,销售金额1391万元。梧州市工商局认定,该公司经营行为属非法传销行为。今年4月22日,宣延明被岑溪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案发后,当地检察机关着手追究滥用职权的官员责任。今年5月20日,岑溪市检察院决定对已退休的张华壮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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