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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建立教育乱收费案件快速查办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10:00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剑英、周远)9月21日,永年县一位学生家长向邯郸市教育局反映,该县某学校招收初一新生时,以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向18名考分较低的学生每人多收取杂费300元。邯郸市教育局立即对此事进行查处。9月23日,该校违规收取的540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校长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教育乱收费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解决这一“顽症”,邯郸市教育局从9月
9日起建立快速查办乱收费案件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公布了投诉电话,由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并对接听、记录、处理、反馈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根据问题的影响程度和严重性,将受理的问题从高到低分为红、黄、蓝三色等级,每天分级报告局领导。红色等级最高,主要包括影响较大、问题较为严重的乱收费案件,由教育局主要领导2至3日内直接查处;黄色等级包括涉及面较小及群众署名举报的案件,要求相关处室负责人3至4日内查办,并告知当事人处理结果;蓝色等级包括政策涉及面广且涉及单位较多的一般案件,要求一周内反馈情况。同时,每周综合全市投诉和重点案件查处情况,报分管局领导,督促案件查处。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查办的案件,负责人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明确“结案”时间。

  为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市教育局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原则,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查处结果通报制度。同时加大退费力度,规定只有学生或家长在退费册上签了字,案件才能宣告“结案”,保证了违规收费能尽早、全额退还学生。截至9月28日,市教育局已根据群众举报直接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39件,退款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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