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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不作为领导将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00:37 新京报

  太原出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

  据新华社太原10月6日电(记者刘砺平)太原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太原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决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包括免职辞退。

  《办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受到问责的不作为行为作了具体规定:推脱或误导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未一次性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办事的依据、程序和所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的;对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申请,行政机关拒绝许可或不予答复的;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依据,而不予说明或答复的;对根据有关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不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作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对应当制止或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的;在工作中,丢失、损毁行政相对人有关材料或物件,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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