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植物人”到底是不是工伤? “伪造”劳动关系被撤销工伤认定, 家人表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09:23 江南晚报

  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受害人小伟的家人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出人意料的是,在辖区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却因劳动关系证明问题引出了一起行政诉讼案。

  单位未举证车祸作工伤29岁的小伟,在无锡一家区辖工厂做机修工。去年12月26日晚上8时左右,他在下班回家途中突然被一辆汽车撞倒在路边。经医院急救,小伟保住了性命,但后患无穷。医生对他的伤势诊断为:特重型开放性颅脑伤、左肺挫伤、左侧血气胸、脾挫
伤。至今治疗了大半年,患者仍然没有清醒,一直像个植物人。

  今年3月初,小伟的妻子带着一份证明,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证明是今年1月26日开的,上面写着“小伟系本单位职工,在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并加盖了当地一塑料厂的公章。有关部门随后向这家塑料厂发出了“举证通知书”,如果厂方认为这不符合事实,应该及时举证,但厂方迟迟没有回应。区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单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按规定对小伟的车祸作出了工伤认定书。

  “证明”有疑义谁在作伪证4月中旬,区劳动保障部门向塑料厂发出工伤认定书,厂方急了。塑料厂表示,当初未对小伟是否为工伤进行举证,是因为小伟不是本厂职工,举不举证无所谓。现在认定书下来,这意味着厂方要承担小伟的工伤赔偿费等巨额费用。塑料厂随即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区有关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理由是,厂里从未出具小伟的劳动关系证明,这一证明是伪造的,并指出小伟是相邻的包装材料厂职工,出车祸前喝了不少酒,按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定工伤。对这一说法,小伟的家人不能接受,理由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交巡警没有证实小伟喝醉了酒。同时指证,那份劳动关系证明是塑料厂一名副厂长提供的。但在市劳动保障部门调查中,这名副厂长对此一口否认。由于小伟神志不清,到底谁在作伪证,一时谁也说不清。

  决定被撤销引发诉讼案市劳动保障部门经过多方调查,最终认定小伟不是塑料厂职工,并在最近撤销了区有关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有关办案人员昨日介绍,确定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小伟家人提供的“单位证明”上,加盖的公章与塑料厂使用的标准公章不吻合,存在盖假公章的可能性。同时,在调查中塑料厂一批职工也证明,小伟是隔壁包装材料厂的人,而更重要的是,调查人员在包装材料厂职工花名册中查出了小伟的名字。由于辖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受理小伟的工伤认定申请过程中,未对工伤申请人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尽必要的核实义务,使得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塑料厂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撤销。

  小伟的家人表示不服,随后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记者果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