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批准连云港扩建15万吨级深水航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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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1:47 扬子晚报 | |||||||||
本报连云港5日电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苏北沿海港口发展座谈会上获悉,国家已经批准了连云港港口15万吨级航道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同意建设连云港15万吨级深水航道。 据悉,最近连云港港口集团收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连云港15万吨级航道建设,是在连云港现有7万吨级航道基础上进行扩建,在水深-11.5米,底宽160—180米,航道长22.61公里的基础上,浚深至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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