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问责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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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山西太原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太原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决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对依法应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顶着不办等“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办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受到问责的10种不作为行为作了具体规定:推脱或
此外,行政不作为的问责方式也有了明确规定,主要有: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履行法定义务、扣减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或停职、免职或辞退等。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