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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跨省贩卖小熊猫案3被告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8:5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倪建军) 陕西省宁强县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全国首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小熊猫的特大案件,三名被告人曹中伟、许建超、田洪,分别被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年、八年,并处罚金3万元、2.5万元、1.5万元。

  听说活体小熊猫可卖大价钱,今年3月22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曹中伟伙同田洪等人,
从居住在四川省马边县的徐景春处,以每只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5只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小熊猫,并准备将这5只小熊猫以每只3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在成都新华公园承包经营动物馆的许建超。双方经联系商议,许建超要求将小熊猫运往河南省洛阳市,承诺只要将小熊猫运送到洛阳后就付货款。

  3月23日上午9时许,曹中伟伙同田洪租用一辆轿车从仁寿县出发,载着5只小

熊猫前往洛阳,途中又将许建超接上车同行。当日下午4时30分,他们驾车行驶至陕西省宁强县七里坝公路收费站时,被宁强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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