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要求机关切实接受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6: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指定专人关注新闻媒体的报道,对主要新闻媒体的批评性报道,以及群众通过主要媒体反映的有关公共安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负责同志报告,责成有关方面迅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情况报市政府督察室。对处理不积极、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这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国家行政机关进一步接受监督的意见》中提出的明确要求。据新华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