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京燃气行业服务规范昨出台 换煤气包须给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6:41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燃管处获悉,南京市燃气行业服务规范昨天正式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试行,这也是国内燃气行业首个服务规范。该规范针对燃气行业服务投诉多的焦点一一明确规定,剔除了垄断企业的霸道做法,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用户的权益。

  据了解,该规范针对燃气供应的质量、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燃气汽车加气等经营服务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等都一一加以规范,特别是市民投诉较多的焦点问题都重点
涉及。如针对瓶装液化气新钢瓶使用时有的企业不抽真空,导致瓶内有氮气,使用时无法燃烧的问题,过去有的企业不负责任地让用户自行放气,结果引发爆燃烧伤事故,现规定新钢瓶(含检测钢瓶)投用前必须抽真空,企业还要做好记录。针对冬季退残、停气通知等问题也均明确规定。对于零散用户申请接通管道气,原先常一拖两个月,现在要求收到申请后必须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不能受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者说明理由,如申请者认为理由不成立,还可向燃管处投诉。在零散申请户付清工程安装费后,要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安装并通气。对于抄表时估表现象,要求估表数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抄表量的50%,同一用户连续估量不得超过2次。对饱受争议的瓶装液化气不开发票问题,要求必须主动向用户出具购气发票,送气上门除了提供购气发票外,还要出具服务费发票。对于上门服务人员,规定必须主动说明来意并穿着鞋套入户,完成服务后还要主动清洁服务现常

  江苏省建设厅表示,该服务规范在南京试行成功后,将向全省推广,最终完善成为地方性标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