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居民用水将实行梯形水价 用得越多价越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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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7:0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不论用水多少,水价都一个样,这种计价方式将被改变。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尽快实行梯形水价。 这份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据本地情况,合理将居民用水量分成若干个等级,在确保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
实行梯形水价后,用水量在不同的区段内,会按不同的价格收费。用得越少价格越低;反之,价格会适当增高。 今年,江苏、云南、郑州等地开始推行阶梯水价。如郑州市规定:每户每月用水在12立方米以下的,执行原水价标准;12立方米———20立方米的,按基础水价的1.5倍收费;超过2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基础水价的2倍收费。 省政府要求,湖北省各设区的市要在2007年底前实行梯形水价,其它市要争取在2008年底前实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