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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部署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8:42 生活报

  本报综合报道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等。

  检查的重点是: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时间和幅度降低了价格;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价格与收费是否按规定政策执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防、检查收费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执行;药品经销单位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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