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市交管局出台驾训新举措 学车补考不再强制学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9:21 首都之窗

  从10月10日起,学员在本市驾校学车补考,不再需要10小时强制训练,这是市交管局车管所方便驾驶员培训考试的一项新举措。

  据了解,本市驾驶培训考试工作自2000年4月起实行计时培训,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学习驾驶员计时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场地或道路驾驶考试第1次不合格的学员,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学员,重新办理考试手续,但须再经10小时训练后,方可再次
预约考试。”此管理办法出台后,部分驾校依据10小时再训练的规定,对考试不合格需要增加10小时培训的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员的负担。为了更好地保护学员利益,使驾驶员培训考试工作更加严格、规范、透明,车管所结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一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二十日后预约”的规定,从10月10日起,只审核20天的时限,不再审核10小时的计时培训学时,这意味着补考的学员不需再经10小时的强制训练。

  ■具体调整内容:

  1、驾驶员培训单位(驾校)在学员补考仍不合格的情况下,不能强制学员进行若干小时的培训。同时,驾驶员培训的收费标准及增加学时是否收费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告知学员。

  2、学员在补考仍不合格的情况下,可自行选择是否增加培训学时。如需增加,可根据驾校告知的内容进行培训,培训的具体学时可由学员自行选择,但必须在20天后办理重新申请考试手续。

  10月10日起,车管所将派专人对本市各驾校“取消强制学时”的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学员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驾校所属车管分所的电话举报。(李康乐)

  ●新闻链接

  本市驾校所属车管分所举报电话:

  京朝分所:89590866

  京海分所:62458396

  京丰分所:68638386

  京南分所:83701853

  京北分所:60772497

  京顺分所:69457707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