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处方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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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1:23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张晓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同时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