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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合力维权 江阴、象山消协联手化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01 江南晚报

  本报讯日前,江阴市消委会和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消协联手,妥善解决了一起跨地区消费纠纷。这是今年3月10日《江、浙、沪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签定以来,首次在锡应用的个例。

  今年8月2日,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居民金某向该镇消协投诉,称使用江阴市南闸某模塑有限公司生产的PR-R水管装修新房,由于铺设在地下的水管发生裂缝,造成家中几个
房间积水近3厘米,地板、家具遭浸泡变形。按照协议精神,江、浙、沪消费者在三地任何一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可以直接向其住所在的消费者组织投诉。由住所在地的消费者组织负责联系被投诉者所在地的消费者组织,进行协调处理。江阴市消委会接到石浦消协转来的投诉资料后,与南闸工商分局投诉站联系,督促公司派人去石浦消协调解处理。

  然而,被诉方派人去石浦后,不肯对水管进行抽样检测,且否认水管有质量问题,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9月18日,石浦消协林秘书长陪同金某来南闸调解,江阴消委会在南闸工商分局的支持下,对被诉方反复做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由公司赔偿消费者18000元。在第二天兑现协议时,公司又突然变卦,不肯当即赔偿,江阴市消委会决定,由公司向消委会写下借条,消委会筹足钱款后直汇石浦消协,使消费者金某深受感动。(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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