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维修燃气具遇“闷包”可拒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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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2:3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从今天起,用户在安装维修燃气器具的过程中,如遇到维修人员不公开收费、不出示价目表这种类似“闷包”现象的,用户可拒付一切费用。记者从市燃气管理部门获悉,该举措已作为一项向全社会公开的承诺,在今后将被本市211家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贯彻执行。 据透露,目前市民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过程中维修不及时、收费不合理以及维修项
这三项承诺是:一是要做到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及时受理,约时不误;二是公开收费标准,上门安装维修出示价目表,未出示价目表的,用户可拒付一切费用,价目表的内容必须包含主要零配件价格、上门费、工时费、企业监督电话和企业盖章等;三是燃气器具维修后,发生同类故障再次维修的,3个月内免收一切费用,6个月内免收材料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