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将发行500亿凭证式国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9:4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5年凭证式(五期)国债。 本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3年期350亿元,票面年利率3.24%;5年期150亿元,票面年利率3.60%。 本期国债发行期为10月15日至11月30日,其中,10月15日至11月14日发行200亿元,
本期国债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龋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2年按0.7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07%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24%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33%计息。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