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三项制度首次尝试刑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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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6:3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朝阳法院推出的以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律师主持和解为主体的三项庭外和解制度,自施行以来效果显著。截至9月底,朝阳法院2005年适用庭外和解模式调处的民事案件共计4262件,占民事案件总量的22.6%,其中只有37件进入了执行程序。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庭外和解三项制度将首次被尝试应用到刑事案件领域。 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将努力在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案分流息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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