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医托游走在医院门口的"幽灵" 高回扣滋生"毒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6:56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本月8日,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

  通知要求,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充当“医托”行骗和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号贩子”、“医托”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要设置警务工作室,依法打击处理扰乱医疗秩
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还要求,对“号贩子”、“医托”等违法分子要建立处罚记录并及时互通信息,典型案例要在大众媒体上曝光,揭露其骗术骗局。

  打击医托,有了一个新的契机。

  骗术

  凭借“烂舌头”揽客

  “本来想少点麻烦,也可以省点钱,没想到钱花得更多,病也被耽误了。”今年7月,文成珊溪的刘开青带着上小学的儿子刘小富(化名)来市区看病,结果遭遇医托的蒙骗。

  7月14日,刘开青的儿子因腿部出现红肿来到市二医检查病因。在排队挂号的时候,一中年妇女热情地打招呼:“你家小孩子得了什么病?”刘开青如实相告是肿瘤。中年妇女告诉他:“黎明东路府东家园对面有一医院,就是看这种病的,那里看病不开刀,不住院,只需几百元钱就可以了。”中年妇女最后还附带一句,她的小孩也曾患肿瘤,就是在那里看好的。

  因为带的钱不多,经中年妇女这么一说,刘开青心动了,与儿子跟着那妇女上了公交车,来到这家并不起眼的医院。那妇女“热情”地帮他挂号、找医生,一名男子草草问了几句就给他开了30包中草药。最后一结账,总共585元,另外再加10元的挂号费。

  回到家,刘开青每天让儿子服药,但病情却丝毫没有好转,才知受了骗。家里本来就没有钱,东借西借才凑了几千元钱给儿子看病,没想到越穷越花冤枉钱。

  8月1日,刘开青再次带着儿子到附一医。医院采用“磁共振”给刘小富做了检查。8月8日,检查结果出来,患的是“海绵状血管瘤”,而这样的病症在那家小医院根本检查不出来。好在这次做了检查,才使孩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目前,游走在市区一些大中医院的医托主要来自外省或本县的乡下各地,基本上是一些无业人员,另有极少一部分是非法行医者的家属亲友。这些人等候在医院门口,凭着一张“烂舌头”揽客,趁病人排队挂号或看诊的时候向病人“兜生意”。

  附二医医务科郑力气愤地告诉记者:“每天都有人来医院骗病人,这些人天天等候在医院里,时间一久,我们基本都能认出来。”据他介绍,医托骗人的手段几乎千篇一律,主要就是通过花言巧语骗取病人的信任,套出病人的病情病因。随后,唏嘘感慨之余,对其深表同情,对病人准备就诊的医院大肆诋毁一番,说这样的病非到某某医院不可,只有找某某专家、教授、老医生才能治好。医托在吹嘘医院医术高明的同时,还一定会强调,他介绍的医院,不用这么麻烦地挂号交费,治疗费用也便宜得多。获取病人的信任后,热情地给病人出具所介绍医院的具体地址,或者亲自带病人上门就诊。

  大、中医院门诊部是医托的主要行骗地点。门诊部候诊的病人最多,医托混在病人中间蹭来蹭去,寻找行骗对象。针对病人急于治愈的心理特点,医托也会到医院的专家门诊处去拉病人。为了减轻行骗对象的疑虑,充分获取对方的信任,医托一般随身携带事先炮制好的X光片,以及所介绍医院的简介和专家救死扶伤的先进事迹等,自己也装成患者的模样,以取得患者的信任。他们的伎俩虽然逃不过医务人员的眼睛,但对于那些没有经验的患者来说,在“病急乱投医”、省钱等心理的驱使下,则很容易上当受骗。

  缘由

  高额回扣滋生“毒瘤”

  医托为什么屡治不绝、屡禁不止,除了现行的法律法规有漏洞外,最主要的还是有暴利可图。温州东方女子医院院长吴德平对此深有体会,在他们医院的门前,也经常出现医托的身影,“有一次我们抓住了一个,从医托口中得知,干这行收入还真‘不错’。”他说。

  医托每拉到一个病人到所“供职”的门诊部或诊所就诊,就可以得到几十元的劳务费,另外还可以从病人支付的高额医药费中抽取高达30%的提成。吴德平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使按照生意最坏的每天只拉一个病人(事实上每天起码有两三个)来计算,每个病人每次付的医药费至少在500元左右,而事实上,这些天价药的成本只在十几元、几十元之间,每个医托每天至少可以赚近200元。一月下来,起码有五六千元。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即使在城市里,也抵得上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而且,医托拉病人基本上不要花费什么力气,远比在工厂里、工地上流汗卖力打工强得多。净收入如此惊人,导致这个“毒瘤”的滋生,也就难怪会有这么多的人愿意当医托了。

  据了解,现在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私人开设的医院或诊所,持有行医的合法手续;第二种是合法的医疗机构里那些被私人承包的门诊、诊所部分;第三种是非法行医者,主要是游医。由于私人开设的医院或诊所财力相对较好,因而雇佣医托也最多。一般情况下,一家医院或门诊都要雇佣好几个医托,安插到市区的几家大医院去拉病人。由于长期的业务关系,现在的医托一般都固定被某家医院、诊所所雇佣。

  分析

  整治显得力不从心

  从我市几大医院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受害的主要是乡下进城的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人员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知识结构简单,并且人生地疏,对城市的理解和认识很肤浅。因而,无法像很多城市人一样走正规求医之路,没有到正规医院找医生看病的习惯。

  当然,这个群体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经济比较拮据。个人经济的紧张以及对金钱的看重,使他们在看病买药时的经济考虑多过个人利益的理性思考,希望花钱越少越好,结果轻易信以为真。因而,很多人往往在被欺骗了两三次后仍会再受蒙骗。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缺乏维权意识,即使发现上当受骗后也没有挽回经济损失和人身权益的意识,甚至也不知道该找谁、找哪个部门来为自己讨个公道,只能自认倒霉。许多医托也就是摸清了受害者的这种心理弱点,才敢屡次出手。

  比医托更“厉害”的则是药托了。附二医保卫科科长郑丽忠认为,随着医院等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和人们意识的增强,医托还可以防范和整治,但药托却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对付,往往是医院保卫人员在医院门口抓,药托就避到远的地方等待买药人,抓得松一点,药托就靠近医院一点,甚至进到医院里面来,将从医院看病后拿了药方的患者,带到雇佣他们的药店去抓药。

  更有甚者,一些散发传单的药托还冒充患者家属,将资料放在包里或裹在衣服里带进病房散发,让医院防不胜防。“就算抓到了也没有办法,送到派出所,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措施,其他部门也都说不属于自己管,最后也只好放他们回去了之。”

  “我们只得把抓到过的‘医托’进行了存档留底。”几年来,经附二医保卫科抓住后留底的“医托”已经达到上百人了,但还经常有新的医托冒出来。附二医的医托档案现在已有厚厚的一叠。

  措施

  实施新一轮整治

  对欺骗患者到小诊所、门诊医院就诊的“医托”行为,其实早在1998年,公安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卫生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和自身排查,进行严厉查处。但是,如今小医院、诊所的医托到大医院拉病号的情况仍然没有很大改观。而对于那些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来说,卫生部门的查处根本吓不倒他们,因为没有成文的法律依据,处罚只停留在罚款上,情节实在严重的也不过就是取缔而已。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毛毅坚律师分析认为,“医托”的存在,首先是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其次医托到医院拉病人、欺骗病人到小诊所治病是一种欺诈行为。患者首先是一名消费者,到医院就诊、寻求服务,是一种消费。因为受到医托的欺骗,不能正常治病并痊愈,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责任理应追究到医托的头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托明显涉嫌欺诈。

  但在定罪处罚等具体操作上,现实中还有明显的难度,因为欺诈等行为取证比较困难,而且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涉及医托这一领域。整治医托,除了公安、卫生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外,还要抓紧立法,以便在实际操作中更加有力。

  “从更长远一点来说,还涉及到医疗资源分配等更复杂的问题。”医疗界人士认为,小的医院因为技术、设备等原因,现在基本上都处于“饥饿”状态,才会出此下策“坑害”病人,只有让那些小医院、诊所也能像大医院一样“吃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医托,犹如游走在医院门口的“幽灵”,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整治。我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国家卫生部等的《通知》精神,加大打击医托的力度,以整治医托现象。(温州晚报记者 杨金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