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0:4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自2001年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取消和调整了一半以上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为逐步得到规范,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在严格规范审核的基础上,国务院6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实现了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国务院各部门
据介绍,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多个层面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方便了人民群众。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削减,行政审批行为日趋规范,较好地解决了审批事项过滥、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遏制了利用审批乱收费、滥用审批权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 ——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交给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得到明显加强。 ——更新了管理理念。通过改革,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的陈旧管理理念被摒弃,科学施政、民主施政、依法施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此外,还创新了管理方式,促进了依法行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