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信用卡丢失被刷3万用户起诉漳州工商银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6:37 海峡都市报

  

信用卡丢失被刷3万用户起诉漳州工商银行(图)

  信用卡安全问题越来越受重视

  新闻索引

  N本报记者黄国华

  今年7月,漳州的陈先生在广东出差途中,公文包不幸被扒窃,里面放有一张20多万元存款的牡丹信用卡。情急之下,他口头向银行报停,但报停时却被告知:之前的不到两个小时内,其牡丹信用卡已被人在商嘲消费”了3万多元。而令他吃惊的是:小偷在使用他的信用卡时,无需密码、身份证,仅凭签名就可正常消费。

  在与工行就损失赔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10月10日,陈先生将漳州工行及4家广东牡丹卡特约商户起诉至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五被告共同返还其牡丹卡被冒用消费支出的款项31278元,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全额承担返还责任。

  信用卡丢失

  两小时被狂刷3万多

  今年59岁的陈先生是漳州市一家电子公司的业务主管。他在起诉书中称,今年7月26日下午2时,他从广东番禺乘坐汽车往广州,下车后发现携带的小公文包失窃。包中放有牡丹卡等贵重物品。因为卡中存有巨额存款,陈先生立即通过IC卡电话,从广州向漳州工行进行口头挂失所持牡丹信用卡。

  8月1日,陈先生从广东回到漳州,于当日上午到漳州工行办理牡丹卡挂失手续及查账单,银行方面查账后告诉他,信用卡在番禺的4个商场(分别为运动鞋店、时装店、百货广场等)已经被消费了15笔,金额为31278元。刷卡消费时间为:7月26日14时至16时之间。

  陈先生在与漳州工行的交涉中被告知,从2002年5月起,牡丹信用卡已经在广东等省份进行刷卡消费免密码的试点改革,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卡和持卡人的签名,就可以刷卡消费。

  陈对此提出质疑:自己是12年的牡丹卡老客户了,之前,漳州工行并未告知他新规定。他跟银行签订的合约规定,刷卡消费都要凭本人的密码及身份证才能有效使用,怎么能说变就变。如果按新规定,商家的收银员就得具备辨别笔迹的能力;否则,一旦卡丢失或者被窃,只要模仿一下他的签名笔迹,就可以肆意消费了,信用卡还有什么安全性可言?

  漳州工商银行

  应诉商家未鉴别签名

  工商银行漳州分行银行卡业务部有关人士介绍,漳州工行对陈先生的事很重视,专门派人陪他到广东分行协调工作,动员和陪同他报案。

  为了方便持卡人用卡,按国际惯例,工商银行总行从2002年起,在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厦门等多个地方推出了系列改进服务措施。其中规定:“一般消费免验身份证件及免输密码。持卡人使用牡丹卡到特约单位消费时,一般无需再出示身份证件,也无需输入密码。”同时,为了保障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使用牡丹卡进行大额消费以及使用ATM、到营业网点柜面提取现金时,还需要持卡人输入密码或出示身份证。

  这位人士说,在番禺商场签名消费者是不是陈先生,目前双方都尚未举证。但事件发生后,他们已向省分行和总行发请示函,上级行的口头回复是,持卡人应采用法律手段,起诉商家没有鉴别笔迹和请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交涉无果

  持卡人起诉索赔损失

  陈先生根据漳州工行提供的查账单表明:他人冒用自己的签名,在番禺某百货广场消费5600元,在番禺某运动鞋店消费5098元,在番禺某时装店消费16200元,在番禺某友谊公司消费4380元。这些消费均是仿冒他的签名的形式,签单支付,使用者均为提供牡丹信用卡密码即原告身份证。

  案子迟迟破不了,3万多元就这样“蒸发”?在与漳州工行交涉无果的情况下,10月10日,陈先生将漳州工商银行起诉到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银行服务存在瑕疵,违反双方事先签订的协议,不当支付款项造成原告损失,应予返还所扣划的款项;其他四被告未能核实持卡人真实身份,导致原告信用卡存款被扣划,因赔偿相应扣划金额。

  漳州泾渭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雷滨(非本案代理律师)认为,此案的焦点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工行“免密码仅凭签字就可消费”的新规定是否属于双方事先约定?二是牡丹卡特约商家与银行之间的协议如何规定,特约商家在何种程度上算是尽到核实持卡人身份真伪的责任?三是工行信用卡免密码刷卡消费的新规定,有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审理进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