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将与韩国完州郡互派公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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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4:2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日前,韩国完州郡政府与我省淮安市政府经过友好协商,就在政府间互派公务员事宜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规定,自2006年1月起,双方互派公务员1至2名到对方城市工作,时间为1至2年。交流期间,双方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协助交流公务员尽快学会所在国语言,尽可能提供其可以协助的经济活动、经济考察团访问以及对外经贸合作、政府政策等各种信息。该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双方的友城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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