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建委等单位联合召开建筑工地现场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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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26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瑾) 昨日,长春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办公室、长春市建委、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家单位联合在长春某建筑工地召开现场会,确定“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大检查工作方案”。据了解,此次检查力度之大、部门之多将是长春之最。 此次清欠目标是在今年11月末前基本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和遗留的拖欠农
此次检查包括全市去年以来竣工和今年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设施工程。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暂扣其已开工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暂停工程项目施工,收回建筑工程许可证,并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支付工程款和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否则不予批准开工。 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要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并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要建议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对恶意克扣农民工工资及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建设主管部门要停止其工程投标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此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和工人是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次被正式列入检查范围内。(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