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判刑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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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37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谢隽通讯员邱华红报道因妨碍联合“清无”行动工作组公务行动,两青年日前被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福田区法院依法当庭判决一主犯有期徒刑半年,另一名因情节轻微,受到公安机关予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今年8月9日晚上9时许,由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华富街道办、华富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华富街道办“清无”工作组在本市福田区田面新村进行执法
法院认为,刘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并当庭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王某某因情节轻微,也受到公安机关予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