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监护治疗病房内设庭审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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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37 深圳晚报 | |||||||||
本报通讯员段晖记者刘万专报道昨日下午,盐田区人民医院骨科病房来了一些不同寻常的访者,他们是盐田区法院的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以及盐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以上人员当天在病房内设立临时特别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件。 今年8月,盐田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刘某强奸了一名与其同租一套房的女孩,案发后,被告人后悔自己的罪行遂轻生自杀,导致腰椎粉碎性骨折,一直在盐田医院由盐
昨日下午,庭审在病房内有条不紊地依法进行。案件审结后,两位人民陪审员认为,病房虽然不是庄严的法庭,但法律的尊严丝毫没有削弱,人性的审判使正义的力量如春风般温暖,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得到了罪犯的尊重和敬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