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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监护治疗病房内设庭审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37 深圳晚报

  本报通讯员段晖记者刘万专报道昨日下午,盐田区人民医院骨科病房来了一些不同寻常的访者,他们是盐田区法院的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以及盐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以上人员当天在病房内设立临时特别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件。

  今年8月,盐田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刘某强奸了一名与其同租一套房的女孩,案发后,被告人后悔自己的罪行遂轻生自杀,导致腰椎粉碎性骨折,一直在盐田医院由盐
田公安分局监护治疗。被告人健康状况给案件的庭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盐田法院刑庭副庭长、主审法官阮玮在得知被告人神智清醒,但在短期内无法坐立和行走时,立即将情况向上级汇报。为确保案件尽快审结,同时兼顾对被告人的人文关怀,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决定将庭审搬至病房。

  昨日下午,庭审在病房内有条不紊地依法进行。案件审结后,两位人民陪审员认为,病房虽然不是庄严的法庭,但法律的尊严丝毫没有削弱,人性的审判使正义的力量如春风般温暖,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得到了罪犯的尊重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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