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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再新建香烟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5:12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刘铮)“吸烟有害健康”等警语虽已广泛出现在中国烟草制品包装上,但字体普遍较小、不够醒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华生效三年后,所有烟草制品的包装上,必须印上不低于30%面积、可轮换的健康警语。

  公约规定,生效三年后,禁止烟草制品包装上使用“柔和”、“淡味”、“低烟碱”等旨在使人产生某烟草制品比其他烟草制品危害小的印象的词语。健康警语必须巨大、明确
、醒目,以占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50%或更多为宜,但不应少于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30%。

  “中国政府不允许新设立中外合资烟草生产企业,不再新建烟厂,对现有烟草工业企业加大联合重组。坚决打击烟草非法贸易,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日前明确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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