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织实施司法考试? 五改进措施方便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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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20:13 桂龙新闻网 | |||||||||
17日,在河南省许昌市一所中学任职的周老师,一大早就赶到北京育英学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除取消了对异地报名的条件限制,允许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方便的地方报名参加考试外,司法部还对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改进: ——扩大了放宽学历条件地区范围,将西部地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纳入国
——合并考区、考场,实行考区相对集中管理,促进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规范化; ——调整了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的公布时间,将以往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一同公布的做法,调整为评卷工作结束后,先行公布考试成绩,之后再行公布合格分数线的做法,以进一步增进考试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自2005年起分别在香港、澳门设置考区、考场,举行考试,方便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此外,在举行考试前,司法部还修改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监考规则、应试规则及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多个文件,使考试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更加严密、更加完善。 来源:新华网选稿:黄珊作者:李薇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