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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为出院通知做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7:5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83岁的郭老先生2001年在北京朝阳医院住院时出现药物过敏,之后的4年,其家人一直以老人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出院。14日,朝阳医院首次请公证员公证,第七次向病人下达出院通知书。目前,医院已给病人停药。

  朝阳医院心脏中心杨教授接受采访时承认,医生使用予安灭菌口服片时,应询问病人是否有青霉素过敏史,但值班医生没有注意到,这是医院的疏忽。病人对治疗不满,可以
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但不应拒不出院。

  北京市海淀第二公证处的主任公证员冯跃表示,医务人员已向病人宣读并送达了出院通知书,因此公证已生效。公证员称,这是他们首次对医院给病人下出院通知书做公证。

  《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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