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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继续教育实行“一证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记者从安徽省人事厅获悉,从2005年开始,我省公务员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一证制,统一由人事行政部门发放和审验,各市、省直各单位自行印制、发放的证书一律无效。

  培训证书只能姓“人事”

  昨天,安徽省人事厅下发最新文件,对我省人事教育培训办班作出规范。通知规定,从2005年开始,我省公务员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将实行一证制。公务员参加初任、任职、专门业务与更新知识培训,其培训情况皆登记到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培训证书》,取消原发的其他单项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其学习培训情况皆登记到个人持有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述两种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分盛市两级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发放和审验。

  将开始清理乱办班情况

  此次人事厅同时要求,我省将对2005年度培训办班情况进行清理整顿。清理的范围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办班项目,清理的重点是上述单位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

  省人事厅规定,在清理中发现超职能、超范围、超收费标准办班的,培训结果将不予认定,视情况取消施教机构的培训资格。

  公务员培训班不能营利

  省人事厅规定,今后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由具有公务员培训施教职能的专门机构承办,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办班计划审定、实施监督和质量评估工作。任何单位举办的各类收费性公务员培训班,主办单位皆应办理项目报批和收费手续,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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