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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厦门举行开征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6:13 海峡都市报

  

昨日厦门举行开征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图)

  听证会现场

  N本报记者郑友贤文/图

  本报讯厦门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昨日举行,常住家庭住户每户每月拟收10元,比原先收费标准提高3元,大部分听证代表表示支持,但也有一部分代表反对。由于该项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所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常住家庭住户费用每月拟共征收10元

  拟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有:由街道、社区保洁管理的常住家庭住户,每户每月10元(含原来常住户7元/户·月的卫生服务费);集体宿舍、单身公寓和外地来厦暂住人口每人每月4元(含原来常住户3元/户·月的卫生服务费),家庭独立租住的暂住人口按常住住户征收。由物业单位保洁管理的,常住人口每户每月征收3元,集体宿舍、单身公寓和外地来厦暂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家庭独立租住的暂住人口按常住住户征收。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以及经营场所等分别按垃圾产生量计算,每吨80元或按营业性质、垃圾产生量分档征收;海上生产、作业、运输船舶等产生的垃圾按每吨80元征收,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按每立方米45元征收。

  根据开征垃圾处理费方案,收费范围和对象是厦门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海上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船舶等,均应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共有来自社会各界的30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他们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团体代表、居委会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构成。

  大部分代表支持征收但方案需进一步完善

  大多数代表普遍认为,随着城市发展,厦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技术水平和经费投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其日益增长需要,和对其必须达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求。现有财政投入将无法满足今后厦门市垃圾处理水平的提高需要,这需要民众共同承担一定垃圾处理费用,以共同维护和提高城市生活环境质量。

  大部分代表认为适当收费是必要的,但方案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规范收费行为,使之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比如认为常住家庭住户每户每月3元的收费标准太高,应适当降低幅度。还有的认为企业负担更大,不能与事业单位同等看待,要降低企业收费幅度。有代表认为由物业管理单位收取垃圾处理费应实行有偿服务和实收实缴自愿原则。对企业垃圾应实行分档征收,鼓励企业减少垃圾排放;对居民建议是否按人头收龋

  建议对困难家庭制定合理优惠政策

  也有代表不赞成征收方案,认为申请人提出开征理由不成立,征收时机不合适。征收垃圾处理费依据不够充分、收取费用管理及用途说明不明确,垃圾处理前期建设应由政府出资加大财政投入,今年初以来提价项目多,群众价费压力大,不赞成由民众负担。不少代表同时提出要充分考虑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开征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影响,除了领取低保的人群外,还要考虑处于低保边缘的人群、40~50岁下岗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建议对困难家庭制定透明合理优惠或补助措施。

  听证会后,厦门市物价局表示,仍欢迎听证代表以书面和其他形式于本月25日前反映。此外,该局还将以各种方式继续了解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在综合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方案上报厦门市政府。

  听证会声音

  消费者代表李术标:目前由于城市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太单一了,在城市化进程中缺少必要的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资金,造成处理设施不足、处理水平不高。消费者代表柯明哲:同意开征是有条件的,一个就是制订出厦门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企业化详细规划向市民公布,还有一个在经营管理方面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来降低成本。

  社团代表陈珠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理由不充分,如果市财政觉得支付这项费用力不从心,那应当削减其他开支来保障垃圾处理费用。

  社团代表王春燕:不少企业认为能不能按照分档计算方式来开征,比如1吨以内每吨40元,2吨以内每吨50元,3吨以内每吨60元,依此类推,这样可以达到鼓励企业减少垃圾排放。

  专家代表林秀德:征收是可以的,但收多少要合理和科学,而且要有理有据,让市民心服口服,既能够理解,又能够提高环保意识。最重要的是,对于环卫部门应增加垃圾的分类处理回收利用,从而降低运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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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厦门百姓影响不大

  本报讯记者昨日了解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原有的卫生服务费不同,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厦门百姓的影响很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专款专用,开征后有利于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改革。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与卫生服务费不同

  针对一些市民和代表提出原来就有收卫生服务费,为什么还要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呢?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许联顺说,这两者是不同概念。卫生服务费是指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卫生保洁员上门收集居民生活垃圾运往清洁楼,楼前屋后及巷道卫生保洁,及投放灭“四害”药物等服务费。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对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排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转运、处理费用的总称。原有收取的卫生管理费支付的只是垃圾从收集到清洁楼的费用,而垃圾后续处理费用全部是由政府买单。

  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百姓的影响不大

  根据厦门市统计数据,厦门市城市居民2004年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4443元,平均每户年均可支配收入为46650.89元,如果按每户每月10元收取,年均每户共支出120元,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0.257%。城市居民2004年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为10739元,平均每户年均消费性支出为34686.97元,按平均每户年支出120元计,仅占家庭消费性支出的0.346%。

  厦门市生活垃圾

  年均递增率12.63%

  据统计,2004年厦门市共收集、运输、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6.29万吨,日平均1542吨,主要由居民住家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园林绿化等垃圾组成,分摊城市人口人均日产生活垃圾0.96公斤。从1996年至2004年,厦门市生活垃圾平均年递增率为12.63%。

  而和快速增长的垃圾量相比,厦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显得相对滞后。生活垃圾处理场所频频告急,后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超负荷运转、垃圾运输车辆满负荷运转、东孚垃圾填埋场成为全国最高的垃圾填埋常

  开征后有利于促进

  垃圾处理产业化改革

  有关人士说,当前厦门市垃圾处理面临最大的窘境就是,垃圾处理管理体系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处理水平不高、市场化程度低。征收垃圾处理费,有利于推动厦门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的改进。

  同时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后,能够逐步提高市民垃圾减量意识和资源回收意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所应承担义务;最终促进生活垃圾逐步从源头减量,提高垃圾资源的回收利用水平,为建立先进的循环经济型社会创造条件。而且将有利于推动厦门市垃圾处理产业化改革,有利于推动环卫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

  厦门将要建设3个

  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本报讯垃圾是被放错地方的资源,厦门有望使垃圾“变废为宝”。昨日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厦门市生活垃圾处置建设发展将划分3个垃圾综合处理功能区。

  据介绍,在厦门岛内建设后坑环卫综合处理基地,计划建成厦门本岛集生活垃圾分拣、有机垃圾再生利用、焚烧发电、压缩中转的综合性处理基地,主要服务岛内的思明、湖里两个区。即在现有压缩中转站旁边建设一座日处理垃圾4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3亿多元,预计2006年上半年投入试运行。

  第二个是东孚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今年在现有卫生填埋场的基础上扩容72万立方米,估算政府投资额为4000万元,主要服务于厦门本岛和集美、杏林和海沧等区域。另一个是同安东部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即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计划在厦门翔安区建设一座集生活垃圾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处理、废物资源回收利用为一体的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以BOT模式建设和运营。其中,生活垃圾将采用焚烧、填埋相结合的处理方式,2020年生活垃圾处理规模最高为每日1500吨。该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预计投资近7亿元,项目将分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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