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广告变脸红金龙吃红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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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6:2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红金龙“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等烟草广告语吃到了红牌。昨天,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公布的第3季度广告监测报告显示,烟草广告违法率高达90.7%。 工商人员表示,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烟草广告语的广告不能在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上变相发布、使用,但一些烟草企业常借宣传企业文化来变相发布烟草
监测报告显示,第3季度全市共监测广告近90万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8835条,违法发布率0.98%,较第2季度呈增长趋势。其中,医疗服务类违法广告仍是最突出的问题。而烟草类广告则“异军突起”,在监测的387条烟草广告中就有351条涉嫌违法,而且主要都是在电视媒体上,跃居全市涉嫌违法广告量前6大行业的第4位,排在了药品类违法广告之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