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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各医院已执行“降价令” 1/3药价低于最高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8:07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徐哲 实习生孙会宁)国家发改委规定对22种药品实行降价已经一个多星期了,南宁市各医院的药价降了没有?昨日,记者对南宁市市直医院进行走访,发现各医院都已执行22种药品的“降价令”。记者从南宁市卫生局信息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南宁市各医院招标采购的22种降价药品中,医院零售价至多与国家最高限价持平,其中三分之一药品的零售价低于国家最高限价。

  在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的西药取药窗口,国家22种降价药的价格用白纸贴在了橱窗玻璃上。在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记者看到包括头孢呋辛酯(头孢呋辛钠)、头孢曲松钠、环内沙星等在内的降价药品的价格,均在取药处的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七医院药剂科严主任对记者说:“我们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的有关政策,一接到通知,立刻对药品进行了公示和价格调整。”南宁市卫生局信息管理科廖主任称,卫生局13日接到市物价局的通知后,就立即转发了。日前,经核对22种降价药品名单及品规,发现南宁市各医院正在使用的这些药品,招标采购价及零售价都低于国家最高限价的占22种降价药品近500个品规的三分之一。如克林霉素磷酸酯氯化钠注射液(规格100ml0.6g×1瓶),招标价为23.50元,医院零售价为27.025元,国家最高限价则为35.70元。

  据了解,医院目前所使用的临床药品中,有一部分虽然名列22种药品内,但其品规却不在规定降价的22种药品中的近500个品规中,这些药品是否会降价呢?自治区物价局综合价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这22种药品名单内的,即使不在所列品规之中,也要降价。具体操作是:由各单位将这些品规的药品报到自治区物价局进行定价。不过,目前已报的药品很少,对此,近期自治区物价局将进行一次检查。

  南宁市卫生局信息管理科廖主任告诉记者,对于集中招标采购的这22种药品,采购价低于国家最高限价的,将按原价格执行;采购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卫生局已委托广西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在广西首府第三阶段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中标/成交的品种进行核对。涉及到国家降低药品价格的品种,招标中介机构将与原中标/成交企业协商,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原则上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比例调整中标/成交药品价格;对协商后不能成交的品种,则作废标处理,由候选品种作为替补;对通过协商仍不能成交或无替补候选品种的药品,将转为医院备案采购。

  编辑:邓慧 作者:徐哲 孙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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