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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连续4年无闲置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19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采访中获悉,从2002年至今,泗洪县经营性用地连续4年无1宗闲置地。

  据介绍,该县连续4年无1宗闲置用地,得益于一是实行了土地开发使用年度总量控制。该县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市场需求情况,确定本年度土地招拍挂的总量。凡未列入土地年度计划或在出让宗地用途、面积等方面与年度计划不符的,一律不安排土地上市。二是实行土地
集中上市和公平、公正出让。每年安排2—4次土地集中推介活动,每次安排多宗土地集中上市,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广泛吸引境内外的开发商参与竞标。同时实行土地市场禁入制度,凡在招拍挂过程中搞恶意串通或有行贿行为等违反土地出让规则的开发商,3年内禁止其进入土地市场参与竞标。三是实行“净地”出让。对拟上市的地块上有附着物的,该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城建、规划等部门制定出拆迁方案,测算出拆迁经费,并落实好兑付工作,以便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开发商交地,确保“净地”出让,解除开发商的后顾之忧。四是实行土地开发期限和用途限定制。所有开发商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开发:用地面积100亩以内的开发项目必须在一年内建设完工;用地面积100亩—200亩的开发项目必须在一年半内建成完工;用地面积在200亩以上的必须在二年内建设完工。泗洪县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如果不按约定时限和规定用途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或违规建设的,该县将依法无偿收回已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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