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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华家属告赢战友文工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5:4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战友文工团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去领取该团和大将肖华家属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的判决书。记者了解到,判决中认为战友文工团演出了400余扯长征组歌》,却未付给肖华家属费用,因为判决该团支付著作权许可费25万元。

  《长征组歌—————红军不怕远征难》系由原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肖华将军作词
,晨耕等人作曲。1996年10月21日,肖华的继承人代表王新兰、曲作者晨耕等共同作为甲方与乙方战友文工团签订《协议》,约定战友文工团可以不经甲方许可,无限期地使用1975年版的《长征组歌》,但该团在营业性演出的情况下,应当至迟在演出后的15日内将演出事宜告知甲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报酬。肖华家属认为,协议签订后,该团已经营业性演出多场,但始终未按协议规定支付报酬。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战友文工团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场次及收益,根据媒体宣传所显示的400多扯长征组歌》演出等情况,法院支持了肖华家属要求支付25万元使用费的请求。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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