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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业主普遍赞赏法院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相信将对物业收费产生积极影响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文实习生黄嘉莉)本报率先报道丽江花园业主赢得“物业管理费”一审官司后,业主普遍看好“丽江”物业管理前景,相信按政府指导价收费,不但不会降低服务,收费将更透明,将会促进物业管理方改善服务质量。这两天本报在“丽江”一度脱销,昨天上午,就有“丽江”业主一次购买了200份《新快报》,称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情况。不
少业主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纳管理费,只会使交费更透明、更合理。

  业主:收费标准和服务不成正比退休小学校长冯女士称,“十年前我们心甘情愿交纳管理费,那时有大片绿地、大游泳池、高尔夫球场,车都停在停车场,后来这些服务都缩了水,现在不少汽车停在路边,从早上6时到晚上11时,楼下车水马龙,噪声不断。收费标准和服务不成正比。”有业主证实,“以前业主感到不错的地方都被破坏啦。管理公司只是一味管它的商铺;从花园到楼宇的门老是不上锁;还有丽江员工食堂的厨房的烟排向花园,他们做什么菜,我们就闻什么味。”业主黄先生质疑,现在班车每天减少到28班,开个社区运动会也要业主交钱。服务不断减少,管理费却不见减少。“你说你优质优价,你到底优质在哪里?”有业主指出,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和账务必须公开化、透明化。

  按指导价交费不可能降低服务标准18日,丽江花园业主刘演发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书认定,丽江花园应该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管理费,故其要求刘演发等三人交纳从2005年1月起拒交的管理费的请求,没有得到支持。业主张小姐认为,业主从来没有拒交管理费,只拒交超标收费。业主按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合法交费管理处都不收,还硬说别人在拒交费,是混淆视听,用意不良。如果按政府指导价的最高标准交费,管理水平就下降了,服务标准就降低了,是不可能的,“如果这样那就请你走人”。有专业人士指出,政府部门对物业收费标准的指导价格是实事求是,再好的服务也有个价。所谓优质也是有个度的,不可能无限延伸,价格也就会受到限制。如果说按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收费还要降低服务标准,是不专业、不诚实的表现。昨天本报热线电话不断,不少小区业主纷纷致电投诉物业收费出现的问题和苦恼,凸显了房地产物业收费面临的一些矛盾。(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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