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用人单位“污点”公开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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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9: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龙巨澜 方大丰)“当然有压力,很大的压力1湖南长沙某家装公司经理在电话中坦率地告诉记者,10月13日他们到人才市场准备招聘策划和设计人员时,因公司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污点”而遭到应聘人员的冷落。 据了解,从《长沙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10月1日实施以来,劳动保障部门已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职介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等公
这一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如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非法使用童工、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9项违法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或影响较大的,可以向社会公布,并告知工商、建设、海关、税务等部门。公布的内容有用人单位全称、地址、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简要情况等。 根据这一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对重大违法单位及其违法行为,可随时发现随时向社会公布,公布期限为1个月。对公布期满仍未纠正违法行为的,可继续公布,直至其纠正为止。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周兴文说,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一种典型的不诚信行为,将用人单位的“污点”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既有利于促进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又有利于帮助求职者主动积极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长沙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规定还明确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责任,对重大非法单位及其违法行为如果在查处和公布环节上发生偏袒、拖延甚至隐瞒等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同样面临责任追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