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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俩假公司骗人350万“富翁”不堪惶恐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2:03 新文化报

  新闻背景

  两家公司被骗350余万

  2001年11月,河北天帅公司在联系与其合作办厂的加拿大勃林集团公司杭州代表处(以下简称勃林代表处)时,发现该公司“失踪”,此前经其介绍欲向天帅公司出售设备的
吉林市东盛公司也一并消失。天帅公司领导顿冒一身冷汗:他们已给东盛公司汇出116万元订金。

  此时,新疆的亚鑫公司也发现了同样问题,他们汇给东盛公司的236.86万元设备订金也打了水漂。天帅公司和亚鑫公司立即报案,一起精心策划的跨省诈骗案浮出水面。

  本报吉林讯(记者 刘洋) 靠两个子虚乌有的公司,再设下连环套,朱某等人诈骗了300余万元。钱是到手了,可朱某发现,“富翁”的日子并不好过。

  2001年8月,冯某(在逃)、杭州的朱某、金某及温州的陈某等人在杭州开办公司后,效益一直不好,于是几人萌生出诈骗迅速“致富”的想法。几人先在杭州市成立了勃林代表处,这是一个私自挂牌的虚设公司,同时,他们又在吉林市成立了东盛公司,表面上以台商投资为名,也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该公司的牌子是买来的,工厂设备、房屋等也是租的。

  由于几人都有多年开办公司的经验,手中还拥有相关技术,前期的“筹备工作”一直比较顺利。

  2001年9月,金某与天帅公司签订了合资办厂的合同。随后,金某和谢某(在逃)将天帅公司的人员带到东盛公司“考察”后,双方很快签订了一份设备购销合同。11月1日,天帅公司向东盛公司账户汇入了116万元订金。随后,几人又采用相同的手段,骗取新疆亚鑫公司236.86万元订金。

  2001年11月,几名嫌疑人将352.86万元货款全部提出,分赃后分头逃窜。

  2002年3月,金某听说冯某的妻子已被吉林市公安局找到,惶惶不可终日。经考虑,他将诈骗过程整理后,传真到了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同时劝说朱某自首。2004年4月和12月,金某和朱某先后投案,根据其提供的线索,警方又逮捕了同案犯陈某。

  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金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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