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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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1:11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为封堵贪官外逃躲避法律制裁的通道,中国政府在2003年12月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经过不到两年的积极准备,于22日将公约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10月经第58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截至今年9月15日,已有30个国家批准公约。公约将于今年12月1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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