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政府官员受党政纪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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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1:13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获悉,发生在2004年的河北省沙河市“11·20”特别重大矿难,近日有了初步的处理结果,沙河市及白塔镇13名政府官员受到各类党政纪处分。据介绍,沙河市委、市纪委和市政府决定,给予白塔镇党委书记张凤全,镇长蒋九芳,镇党委副书记李占虎,沙河市冶金办主任卫志良,副主任曹玉剑,沙河市安监局局长刘子林,副局长田江沙等人,撤销党内和行政职务处分;给予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远志,副局长路现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沙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检查股股长石清芳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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