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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65%来自中低收入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1:15 三秦都市报

  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据统计,200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1737.05亿元,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的比例为7%。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比起来,这个比例还很小。

  此外,和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同,中国的中低收入者已成为该项税收的主要负担群体。据《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有关统计表明,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家
庭人数最多,约为3亿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65%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中国当前虽然有累进制个人所得税,但征不到真正高收入的人身上,调控贫富差距的职能还远未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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