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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两侧5米内不得修路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5:04 都市快报

  省政府办公厅昨转发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等《关于切实做好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穿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两侧50米内不准进行抛锚、掏沙、挖泥、疏浚等作业,输气站场和阀室周围50米内不准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进行放炮开山等作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道两侧各5米内修路、建房、搭棚、取土、挖塘、修渠、堆放大宗物资、种植深根植物等。(魏奋)(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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