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将无跨省区就业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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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8:07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21日在成都召开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透露,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将在2007年底基本实现区域内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网和信息共享,各省区取消对跨省区务工人员的各种就业限制。 据悉,9省(区)劳动保障部门将共同建立政府公益性的“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劳务合作信息网”,在网站中开辟区域劳务合作专栏,及时交流、发布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动态
9省(区)签订的《泛珠三角区域维护跨省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联动协议》明确表明,各省区对跨省区务工人员应与本省区就业人员一视同仁。《协议》还提出,要按照“同薪同酬”的原则给予跨省区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在外地务工时遇到招工诈骗、拖欠工资等现象,务工人员除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外,还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 |||||||||